時間:2021-01-08 17:14:53 瀏覽量:...
先決條件對于公司的名稱,上市公司應根據實際經營業務情況謹慎更改,不得隨意更改。公司變更名稱必須符合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不能用變更名稱來影響公司的股價,誤導投資者。
對于因主營業務發生變化而擬變更公司名稱的上市公司,原則上在變更完成后進行變更。因主營業務發生變化而擬變更公司名稱的上市公司,原則上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最近12個月內,新業務實現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營業收入30%以上;
二是近12個月新業務收入占上市公司營業利潤的比重達30%以上;
對新業務實現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所占比例的計算,原則上應以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為比較基準,如由于實施股權收購、資產注入、重大資產重組等原因,主營業務發生變化,為了提高可比性,應以上市公司根據交易完成后的資產、業務結構編制的最近一年經審計或審核的備考財務報表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為比較基準。
專注品牌理念
國家注冊商標;幫助創業者;成就創業者;
專注資源整合
學習、包容、共享;跨界整合;合作共贏;
專注創業服務
滿足需求、解決困難;打造創業服務產業鏈;